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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出台《环境照明工程规范》

日期:2012-08-27 来源: 山东照明学会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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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立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额站和城建处具体指导,山东照明学会主持编制的  《环境照明工程规范》将进入公示征求意见阶段。

该项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半,期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王美林调研员为编制组成员解读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规定》,对《环境照明工程规范》编制工作,提出:严格原则:满足功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表述简练;坚持三个符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符合地方行业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符合本省具体情况,具有可操作性;严格程序,无偏差无纰漏,从宣布编制组成立《环境照明工程规范》即纳入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规定》和《编制工作大纲》,按时按质完成编制任务的要求。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张金城副处长指出:编制《环境照明工程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规范山东省环境照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维护、监督工作质量标准,构建绿色生态与健康文明的城市光环境,提高我省城市照明的质量和节能水平的迫切要求,并多次为《环境照明工程规范》的编制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轻工业学院  山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东同圆设计集团  济南市政研究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鼎立派出最得力的专家学者参与编制组起草工作, 编制期间, 编制组到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  山东省照明电器协会的无私援助,获得了山东省17市地的规划局  建设局及路灯处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