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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用新版LED照明标杆评测

日期:2012-08-27 来源: 山东照明学会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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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 —15日,广东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划培训会在广州举行,会议发布了新版LED路灯标杆体系管理规范、新版LED室内照明标杆体系管理规范,首次发布LED隧道灯标杆体系管理规范和其它LED照明产品(杂项)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评选方法。

  全省200名企业代表应邀参加培训,标杆体系专家对此作了上述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的制定、送检、实施等内容作了全面解读。

  记者证实,8月13日起开始受理企业按照新版LED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的送检评测申请,拟在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新版LED标杆体系的首批产品评测,并发布首批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

  今年5月底,广东推出三年普及LED公共照明实施方案,规定在LED公共照明领域必须使用广东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

  对此,今年5月以来,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中山大学、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在总结前期研究和实施的基础上,对广东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着手修订,除了完善LED路灯、LED室内照明标杆体系管理规范,还制订了LED隧道灯标杆体系管理规范和其它LED照明产品(杂项)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评选方法。针对标杆体系评测中此前存在的问题,新版LED标杆体系管理规范增加了工厂审查、产品一致性核查及标杆产品建议最高价等,并采用招标和现场考察等方法对参与标杆体系评定的产口检测机构进行了认定。

  此前的2010年,广东省科技厅组织了中山大学、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多家机构联合研究了LED标杆体系这一创新的产品质量评价体系,至今已对省内外300多家LED路灯和100多家室内照明企业的近600组LED照明产品进行了标杆体系评测,制造和发布了8批LED标杆体系产品推荐目录,为广东LED照明示范工程提供了遴选依据和工程质量保障。

  不过,过去两年广东省在旧版LED照明标杆体系实施过程中,其缺陷和局限也开始显现,有的企业为了获得好的评测分数,提供送检的产品与实际量产的产品不一致,送检产品的检测结果无法反映工厂实际的制造管理水平,产品按照检测结果量产并在市场销售时成本过高。